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舟山市残疾人换证、做证须知
时间:2007-1-21 15:24:46   来源:岱山残疾人联合会      浏览次数:1618
一、工作人员必须廉洁、公正;对前来做证、换证的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友要一视同仁,热情接待,耐心解答。 二、凡做证的残疾人,本人一定要到场。残疾明显,符合"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",可以直接给予做证。 三、确因身体原因,行动不便(指瘫痪等重症残疾),不能亲自前来做证的残疾人,可由其它亲属代做,但必须要有村、镇(街道)二级证明。 四、对残疾症状不明显或无法确定残疾等级的,必需要有指定医院、指定医生签定,方可做证。 五、旧证换新证。(指省发证书换国发证书),可以直接给予调换,但残疾等级不明显,且无法确定等级的,去指定医院做等级鉴定后给予换证。 六、证书应妥善保管。凡遗失要求补做或损坏调换的,必须要有村、镇(街道)二级证明。 联系电话: 定海区:2600487 普陀区:3025687 岱山县:4484210 嵊泗县:50854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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