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区康复工作制度
时间:2007-1-21 21:51:21   来源:岱山残疾人联合会      浏览次数:3257
  康复员必须树立“方便残疾人,为残疾人服务”的宗旨,对本职工作尽职尽责。   1、在县残疾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,协助县康复办完成各类康复任务。   2、根据各类残疾人的残疾状况,对康复对象逐个制订康复训练计划。   3、根据康复对象,按训练计划进行医疗、技术、心理等方面指导,帮助残疾人在家庭或康复机构开展康复训练。   4、帮助、指导残疾人义务康复指导员开展工作,并经常取得联系,及时做好转介工作。   5、每月上门服务指导一次,做好效果评估记录,提出下阶段训练计划。   6、接受县残疾人康复领导小组和残康办的业务指导和检查,经常反馈康复情况和要求。   7、建立残疾人康复档案,做好统计工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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